核心提示:為強化貴金屬領域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監管,一項影響個人與機構購金行為的新規將落地。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《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》(銀發〔2025〕124號),明確要求自2025年8月1日起,個人使用現金購買貴金屬的單筆或日累計交易金額達到人民幣10萬元(含)以上的
為強化貴金屬領域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監管,一項影響個人與機構購金行為的新規將落地。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《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》(銀發〔2025〕124號),明確要求自2025年8月1日起,個人使用現金購買貴金屬的單筆或日累計交易金額達到人民幣10萬元(含)以上的,相關機構必須履行客戶盡職調查,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。
根據《辦法》規定,此次監管聚焦于貴金屬和寶石行業的現金交易。具體來看,當客戶在從業機構(如金店、銀行等)進行交易時,若使用人民幣現金或等值外幣進行支付,且單筆或當日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門檻,則該機構必須啟動嚴格的反洗錢程序。這意味著,當有大額現金購金行為發生時,商家或銀行等機構有責任核實客戶身份、了解資金來源和交易目的,并評估其潛在的洗錢風險。
現金購金迎新規:8月1日起,單筆超10萬元交易需上報
《辦法》進一步明確,機構在完成盡職調查后,必須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,將這筆大額現金交易信息正式上報至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。這一要求是為構建一個更嚴密、更高效的資金流動監測網絡,及時發現和遏制利用貴金屬交易進行洗錢、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。
業內人士分析指出,此次新規的出臺,并非限制民眾正常的黃金投資與消費行為,而是劍指利用貴金屬交易進行“洗白”非法資金的犯罪活動。大額現金交易因其匿名性和難以追蹤性,歷來是洗錢分子的“偏愛”渠道。對于普通市民而言,日常購買黃金首飾、小金條等消費行為,金額遠低于10萬元,完全不受此新規影響。新規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意圖通過大額、分拆現金交易來掩蓋資金來源和性質的個人或組織。
《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》的施行,標志著我國在特定非金融領域的反洗錢監管邁出了更為堅實的一步,有助于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秩序,也為全球反洗錢合作貢獻了中國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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